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九名,参与表决的董事共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因董事付建伟、梁瑾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因董事付建伟、梁瑾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进行了表决。(以上议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因董事付建伟、梁瑾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子公司申宝医疗、柯瑞迪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申宝医疗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柯瑞迪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
证担保,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除担保有效期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延长对子公司担保期限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 年1月19日下午14: 40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