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_公司公告_宝莱特: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时间:2000年11月29日经营范围:经营国内、国际长途通信业务(不含国际通信设施业务);移动通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互联网业务和IP电话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寻呼机、手机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电信卡的销售。(涉及许可证经营或国家专项规定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或按专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协议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宝莱特: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3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签订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二、协议的基本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莱特”)于2020年4月13日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珠海分市公司”)共同签署了《5G创新应用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开放合作、资源共享、联合创新、联合营销,在5G+智慧医疗领域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互为优先选择合作伙伴。

1.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91440400892545240W

住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05号

法定代表人:饶小毛

公司类型:分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经营范围:经营国内、国际长途通信业务(不含国际通信设施业务);移动通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互联网业务和IP电话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寻呼机、手机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电信卡的销售。(涉及许可证经营或国家专项规定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或按专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协议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一)、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各自在品牌、技术和人才等各方面优势,成立专门团队,为对方提供全方位、全过程、专业化、高质量的服务。 1.在5G 领域围绕5G+应用、云存储、联网通信等深入合作及研究,优先优惠使用或者推荐使用对方产品或服务,共建共享合作机会,全面提升5G在医院及研发、制造、企业建设等各个领域的创新应用。

2.双方结合各自的客户项目,基于5G+智慧医疗应用场景研究开发合作。

3.双方根据实际合作需要,可扩大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合作内容。

(二)、合作工作机制

1.双方共同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制订战略合作规划,对各项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双方合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

2.双方共同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合作协调机制,确定的合作内容等具体合作落实到位。对合作有关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

3.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工作组会议纪要和工作计划由双方牵头部门和业务对接人在双方公司内进行传达和监督落实。

(三)、知识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互为合作,保护对方利益为前提的原则进行合作,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等所产生的任何侵权和赔偿,双方应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协调解决。

1.任何一方在本合作中的科研成果,若由该方完全独立完成的,则其所有知识产权归该方所有。

2.合作过程中通过双方共同研究开发所得的科研成果,由该科研成果的参与方共同享有与此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参与方可以根据参与研究开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协商对于该知识产权的处置方式。未经双方的共同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

3.双方承诺对于本项目前景知识产权和背景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放弃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要求。

(四)、协议期限

1.本战略合作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如双方在合作期满前3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

2.任一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退出或终止本协议。

(五)、争议的解决与违约责任

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四、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中国联通珠海市分公司战略合作围绕5G+医院监护、5G+手术VR教学与诊疗、5G+MEC边缘云技术、云存储、联网通信等技术研究,双方共建共享合作机会,全面提升5G在医院及研发、制造、企业建设等各个领域的创

新应用。本次合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对深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为双方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宝莱特:关于公司与苏州君康签订独家代理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上述合作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除此之外,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其他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4.未来三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燕金元先生计划于2020年3月9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43,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签署的《5G创新应用战略合作协议》。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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