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背景概述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宝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瑞医疗”)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24个月。
2、201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市申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宝医疗”)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控股子公司申宝医疗担保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申宝医疗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由201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全资子公司申宝医疗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同意申宝医疗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除担保有效期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201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申宝医疗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银桦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同意申宝医疗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由201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同意申宝医疗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除担保有效期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解除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宝瑞医疗的通知,宝瑞医疗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贷款合同到期,宝瑞医疗已经全部清偿贷款,公司对上述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公司接到申宝医疗的通知,申宝医疗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贷款合同到期以及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贷款合同到期,申宝医疗已经全部清偿贷款,公司对上述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解除对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解除对申宝医疗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自本次董事会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对宝瑞医疗、申宝医疗的上述担保事项履行担保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解除对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解除
对申宝医疗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自本次董事会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对宝瑞医疗、申宝医疗的上述担保事项履行担保义务。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解除对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解除对申宝医疗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解除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解除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自本次董事会生效之日起,公司解除对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解除对申宝医疗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再对宝瑞医疗、申宝医疗的上述担保事项履行担保义务。本次解除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解除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700万元,其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04%,全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