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_公司公告_宝莱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时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宝莱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6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莱特血液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血净”)近日参与了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拍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TJ191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根据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结果,宝莱特血净成功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2020年3月5日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双方

出让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广东宝莱特血液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2、 宗地编号:TJ1910

3、 宗地面积:20128.58平方米

4、 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5、 出让价款:人民币12,882,292.00元

6、 地块位置:高新区金鼎片区金永一路西侧、金丰二路南侧

7、 出让年限:50年

8、违约责任: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

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9、生效日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宝莱特血净本次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建设“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同时作为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将投资43,890.02万元,主要开展血液透析设备及耗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血液透析液400万人份、透析液过滤器(内毒素过滤器)50万支、透析器2,000万支、血液净化设备2,000台。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打造国际化血液净化研发基地,引进高端人才和先进设备,加强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在血液净化领域的竞争力,打响宝莱特在该领域知名度,也将会加速我国血透设备与耗材进口替代进程。此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将进一步推动并加快公司在血液净化业务领域做强做大,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对公司的业绩增长发挥积极作用。本次竞拍土地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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