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40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6,06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5,65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8.09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0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1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0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71%。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燕金元先生、燕传平先生、付建伟先生、沈志坚先生、梁瑾女士、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如下:
1.1选举燕金元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714,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147%。
表决结果:燕金元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付建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742,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9,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400%。
表决结果:付建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燕传平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788,5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168%。
表决结果:燕传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沈志坚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897,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3,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125%。
表决结果:沈志坚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张勇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890,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7,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534%。
表决结果:张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梁瑾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719,0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7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5,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960%。
表决结果:梁瑾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思平先生、谢春璞先生、何彦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如下:
2.1选举陈思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732,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9,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003%。
表决结果:陈思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谢春璞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876,8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3,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910%。
表决结果:谢春璞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何彦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730,4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6,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393%。
表决结果:何彦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道国先生、陈达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如下:
3.1选举张道国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5,715,3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1,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947%。
表决结果:张道国先生当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陈达元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5,835,8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2,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663%。
表决结果:陈达元先生当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罗刚律师、李勇虎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