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九名,参与表决的董事共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宝原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除担保有效期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总裁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深圳宝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相关的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延长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宝原提供担保期限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