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_公司公告_宝莱特: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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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5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莱特”)于2018年11月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燕金元先生的通知,燕金元先生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将其持有公司不低于5%、不超过8%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集团,转让完成后,华发集团成为公司的战略股东,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持。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双方情况(一)转让方1、姓名:燕金元2、身份证号码:6101031963********3、住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5、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上查询,燕金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燕金元先生持有公司48,979,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53%,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

(二)受让方1、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3、公司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5、法定代表人:李光宁6、成立时间:1986年05月14日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是珠海两家龙头国企之一,也是珠海最大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和全国知名的领先企业。于2016年起,连续三年入榜中国企业500强,最新排名为352位。

华发集团现控股“华发股份”、“华金资本”、“华金国际资本”三家上市公司。业务布局从珠海拓展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武汉等全国五十多个主要城市和香港、澳门、旧金山、特拉维夫等地。

目前,华发集团在已经构建起高端服务业领域完整的生态产业链基础上,借助产业投资平台,全力进军高端制造业、大健康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已经拥有100多个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和高科技实体制造企业股权。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甲方(收购方):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燕金元甲方系一家设立于珠海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乙方为上市公司广东宝莱特

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的框架性约定:

1.1、甲方(及/或甲方指定的实体),拟采取现金收购的方式,受让乙方所持有的宝莱特不低于5%、不超过8%的股权。

1.2、双方进行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交易的先决条件为:

(1)甲方对宝莱特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

查”),尽职调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 ,或者双方已经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 问 题达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

(2)乙方持有的本协议拟转让的宝莱特股权权属明确、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任何司法保全措施,也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争议;

(3)宝莱特披露的资产、业务、负债等情况真实、充分,并且在所有的重要方面不存在隐瞒、虚假、不实或瑕疵的情况;

(4)甲方所受让的股权比例达到不低于5%、不超过8%所约定的股权比例;

(5)乙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后支持甲方所提名的一名董事候选人、一名监事候选人进入宝莱特董事会、监事会;

(6)甲方受让宝莱特股权的交易得到甲方有权机构的批准。

1.3、在满足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对交易价格达成如下的约定:宝莱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交易收盘价格为11.64元/股,宝莱特总市值为16.96亿元。基于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前提条件,双方初步商定,甲方将按照不高于每股11.64*110%(即12.80元/股)的对价,受让乙方持有的宝莱特不低于7,304,400股、不超过11,687,040股股权(分别占宝莱特股本总额的5%、8%),以完成本次交易。最终的交易价格需综合尽职调查结果确定,以双方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华发集团是以城市运营、房产开发、金融产业、产业投资为四大核心业务,

以商贸服务、现代服务为两大配套业务的创新驱动型综合性企业集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引入国有资本战略股东,有助于为公司引进更多政府、产业、金融等战略及业务资源,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同时,此次引进战略股东,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阅读以下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

1、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双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尽调、论证和协商,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督促交易双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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