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8-035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珠海市宝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瑞医疗”)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的日常经营及后续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基准贷款年利率上浮 10%向宝瑞医疗收取利息,按季度结算。 宝瑞医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1%股权,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本次资助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单方提供财务资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适用于《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中所涉及的财务资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宝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40400MA4UHRG0X2 住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 10 号主楼六层 912-9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泽军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8-03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9 日 经营范围:Ⅲ类 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类除外),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软件。Ⅱ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镜及、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类除外),6823 医用超生仪器及有关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40 临床诊断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软件。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 61%的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宝瑞医疗资产总额为 5,767.44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 3,122.46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2,644.98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 1,326.1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84.14 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 公司是宝瑞医疗的控股股东,公司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基准贷款年利率上浮10%向宝瑞医疗收取利息,按季度结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的日常经营及后续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8-035资金需求,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基准贷款年利率上浮 10%向宝瑞医疗收取利息,按季度结算。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2016 年 7 月 19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向天津宝莱特收取利息,利息按年度结算。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 2016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南昌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向南昌宝莱特收取利息,利息按年度结算。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 2016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8-035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基准贷款年利率上浮 10%向深圳宝原收取利息,按季度结算。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 2017 年 3 月 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1,3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向天津宝莱特收取利息,利息按年度结算。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 2017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珠海市申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基准贷款年利率上浮 10%向申宝医疗收取利息,按季度结算。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 2018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向南昌宝莱特收取利息,利息按年度结算。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