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14:30在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78,607,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7,360,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9.57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1,24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1,24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1,24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4,575,9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70,6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1,605,300股,下同。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63,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20%;反对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弃权2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31%;反对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60%;弃权2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0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8,44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5%;反对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7,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349%;反对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95%;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8,448,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7%;反对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8,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09%;反对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95%;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440,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6%;反对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95%;反对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95%;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1%。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78,377,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9%;反对1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6%;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7,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900%;反对1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37%;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3%。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414,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7%;反对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408%;反对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60%;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2%。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92,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0%;反对1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7%;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286%;反对1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31%;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3%。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8,405,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5%;反对1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7%;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5,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52%;反对1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11%;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7%。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91,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5%;反对1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7%;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966%;反对1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31%;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03%。该提案获得通过。
3.00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燕金元先生、张道国先生、黎晓明先生、许薇女士、孙凤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燕金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394,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6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2%。
表决结果:当选。
3.02关于选举张道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394,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6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3%。
表决结果:当选。
3.03关于选举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39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7%。表决结果:当选。
3.04关于选举许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391,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45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9%。
表决结果:当选。
3.05关于选举孙凤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391,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6%。
表决结果:当选。
4.00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薛俊东先生、杨振新先生、陈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选举薛俊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39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4%。
表决结果:当选。
4.02关于选举杨振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391,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1%。
表决结果:当选。
4.03关于选举陈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391,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1,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2%。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詹雅婧律师、郭沛翔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