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八名,参与表决的董事共八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最高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珠海市宝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宝瑞”)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成本,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对珠海宝瑞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具体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
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调整至2028年6月30日,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详情如下: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担保额度(调整前) | 担保额度(调整后) |
珠海宝瑞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珠海宝瑞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 | 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总裁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相关的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