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_公司公告_冠昊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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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近日张永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张永明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新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

总经理简历

王新志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珠海亿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珠海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损伤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保健品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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