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6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6、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亭亭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近20年,至今为中铝集团、中铝国际、青青稞酒、冠昊生物、安博通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丁亭亭先生目前兼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牛良文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近10年,至今为恒大集团、粤科集团、方圆集团、美晨生态、沃森生物、冠昊生物、达安基因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欣波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7年以上,至今为中铝国际、青青稞酒、冠昊生物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从业经历。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全面、认真地审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材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