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_公司公告_冠昊生物: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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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3

一、关于与美国参股公司签订合作意向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与美国参股公司签订合作意向框架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与美国参股公司拟开展新型肺炎冠状病毒疫苗研究,是基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若项目能够成功研发并顺利实现产业化,将为中国以及全世界其他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贡献力量。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张永明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刘亚娟女士、赵峰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被聘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胜任能力。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人本人的同意。前述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均能够胜任目前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刘亚娟女士、赵峰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卫建国、符启林、黄健柏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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