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_公司公告_冠昊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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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2-03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3日上午10:3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志福先生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与美国参股公司签订合作意向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与美国参股公司拟开展新型肺炎冠状病毒疫苗研究,是基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若项目能够成功研发并顺利实现产业化,将为中国以及全世界其他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贡献力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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