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9-063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暨股权转让的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暨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文丰天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背景介绍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文丰天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丰天济”)为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达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于2016年11月28日制定《北京文丰天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根据激励方案约定,北京文丰天济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拿出北京文丰天济总股份的15%无偿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激励对象达到预定目标将按照20%、20%和60%比例授予相应股权。根据预定目标完成情况,北京文丰天济各股东已于2016年底向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实施20%比例(即北京文丰天济总股份的3%)的股权激励。
二、本次股权激励的情况
1、基本情况概述
截至目前,根据激励方案的设定目标,北京文丰天济已完成本维莫德的所有注册和产业化工作,将授予剩余80%比例中的部分股权激励,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合济中康医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合济中康”)持有激励股权。本次股权激励将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实施,冠昊生物将其持有的北京文丰天
济5.1744%股权无偿转让给合济中康,广东中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昊”)将进行同股权比例转让。本次股权激励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文丰天济和广东中昊的股权比例将由58.20%变为53.0256%。本次股权转让前,北京文丰天济和广东中昊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8.20 |
2 | 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2.98 |
4 | 陈宇辉 | 5.82 |
5 | 珠海合济中康医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3.00 |
合计 | 100.00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文丰天济和广东中昊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0256 |
2 | 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2.9800 |
3 | 珠海合济中康医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8.1744 |
4 | 陈宇辉 | 5.8200 |
合计 | 100.00 |
2、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暨股权转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1、实施原则
为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加快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公司特实施股权激励。
2、实施主体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文丰天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冠昊生物持有的北京文丰天济5.1744%股权和广东中昊5.1744%股权。
4、激励对象
北京文丰天济工作满12个月的正式员工,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或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核心技术骨干。激励范围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激励方式
激励对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合济中康间接持有激励实施主体(北京文丰天济)的股权。
6、其他约定
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有权取消未授予的激励股份;激励对象在授予激励股份日起三年内(含三年)离职的,已授予的激励股份公司将无偿收回;激励对象在授予激励股份日起三年后离职的,公司有权选择按北京文丰天济的净资产值根据被激励对象的股份比例折算具体金额收回。
四、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北京文丰天济实施股权激励是对其2016年制定的激励方案的执行,表明该激励方案充分调动了北京文丰天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对于稳定和吸引人才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本次股权激励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北京文丰天济58.20%股权和广东中昊
58.20%股权比例将分别变为53.0256%,预计将对北京文丰天济和广东中昊2019年度当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本次股权激励的后续事项。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