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_公司公告_冠昊生物: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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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知会函。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基于对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并持续看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计划自2019年5月7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65,155,701股的2.14%、不低于总股本的

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知光通过“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5,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增持金额为1,612.62万元,尚未完成增持计划。

二、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及后续增持计划

广东知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为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增持计划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广东知光计划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5个月,即本次增持计划延期至2020

年4月7日。除上述调整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与广东知光保持持续的沟通,督促其严格履行增持计划。

三、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广东知光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经慎重考虑后做出延期增持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广东知光延期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广东知光提出的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并将此议案提交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为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增持计划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广东知光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5个月。广东知光延期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永明、林玲夫妇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延期增持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知会函》;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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