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为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增持计划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广东知光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5个月。广东知光延期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
二、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系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事宜。
独立董事:卫建国、符启林、黄健柏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