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_公司公告_冠昊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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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志福先生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认真总结了2019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编制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监事记名表决,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为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增持计划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广东知光经慎重考虑后做出延期

增持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广东知光延期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广东知光提出的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并将此议案提交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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