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_公司公告_冠昊生物: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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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建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建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建辉先生自担任公司监事以来,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建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李建辉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职雨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日

附件:

职雨晴女士简历

职雨晴:女,中国国籍,曾任博宁福田通道设备有限公司翻译兼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职员。

截至公告日,职雨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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