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8-107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冠昊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23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军会 | 陈茜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 | 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 | ||
电话 | 020-32052295 | 020-32052295 | ||
电子信箱 | ir@guanhaobio.com | ir@guanhaobio.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95,195,652.74 | 197,930,897.35 | 200,235,257.05 | -2.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94,868.49 | 25,698,188.86 | 16,888,574.72 | -63.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293,654.08 | 19,125,710.69 | 548,504.33 | -153.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8,343,445.29 | 1,072,869.17 | -20,733,249.28 | 270.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0 | 0.06 | -6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0 | 0.06 | -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2% | 1.86% | 1.22% | -0.7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705,608,405.18 | 1,718,166,654.41 | 1,778,374,054.24 | -4.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12,443,584.94 | 1,165,146,050.27 | 1,165,710,016.74 | -4.5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90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76% | 55,044,822 | 53,941,500 | 质押 | 54,940,000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26% | 8,638,227 | 0 | |||||
寇冰 | 境内自然人 | 2.87% | 7,612,281 | 5,709,211 | 质押 | 7,612,281 | |||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冠昊生物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2.80% | 7,424,901 | 0 |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汇盈3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2.00% | 5,300,000 | 0 | |||||
广州市明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1% | 5,074,855 | 5,074,855 | 质押 | 5,074,855 | |||
蒋仕波 | 境内自然人 | 1.52% | 4,020,000 |
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格物致知壹号契约型定向投资基金 | 其他 | 1.44% | 3,806,140 | 3,806,140 | ||
唐山文丰山川轮毂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5% | 3,320,330 | |||
朱卫平 | 境内自然人 | 1.18% | 3,128,80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增持公司股份;寇冰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冠昊生物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它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季爱琴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330,000股,合计持有2,330,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张永明、林玲 |
变更日期 | 2018年04月09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18年04月09日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医疗器械业
公司立足再生医学产业,拓展生命健康相关领域,嫁接全球高端技术资源,持续在生物材料、细胞干细胞、药业以及先进医疗技术、产品业务领域布局,核心业务形成材料、细胞、药业+科技孵化的“3+1”格局。2018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动“3+1”战略落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19.5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9.4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3.91%,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6.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2%,较去年同期减少0.7%。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小幅下降,其中细胞板块服务收入大幅增长216%,生物膜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12%,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同比新增银行长期、短期贷款约2.6亿,本报告期利息支出80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3.87万元。2. 子公司珠海市祥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受“两票制”影响,经销商减少库存,同时,为适应国家对医疗政策改革,公司对眼科业务营销团队进行调整,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8.28%,对净利润影响金额为897.13万元。
3.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约97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半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1.生物材料板块报告期内,生物材料板块作为公司核心业务,保持稳定的持续发展能力。对现有产品及可开发领域进行有效梳理,全面提升研发效率,其中完成了生物骨修复材料提交注册并成功通过注册质量体系核查,生物硬脑膜修复材料进入临床试验准备阶段。参与了1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在国家医疗器械监管趋严的大势下,通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例行检查;生产完成率、产品合格率100%;质量投诉率0%;ISO审查通过率为100%;脑膜修补产品、颅内压监护仪、胸膜建、乳房补片、生物护创膜产品业绩与去年同期比较均实现明显增长。
2.眼科板块报告期内,珠海祥乐实现营业收入8,224万元。由于国家目前在推行“两票制”,促使医药行业药品流通格局发生调整,珠海祥乐正积极通过市场推广活动减少“两票制”带来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参加了1场全国学术会议、9场省级及地区学术会议,努力提升销售业绩;美国TEKIA人工晶体已经进入中国临床试验阶段,预计上市以后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推动市场份额的增长。
报告期内,优得清团队积极开展营销推广工作,参加了1场全国学术会议,在云南、广东、福建、湖北、北京等十多个省份开展了角膜移植手术;在云南、江苏等地建立了多个优得清角膜地区移植中心。优得清角膜和润目镜U-GLASSES在第六届亚洲角膜学会学术会议中闪亮登场并且在参展中备受眼科专家好评以及各眼科学者的极大关注。其中即将上市的U-GLASSES是一款为干眼症人群定制的热敷熏蒸理疗眼镜,与传统眼药水治疗相比属于全新的物理理疗方法,新品U-GLASSES的推出拓宽了业务市场范围。
3.细胞板块报告期内,细胞板块围绕“夯实基础、整合团队、探索模式”的理念积极研发生产,努力开拓市场,收入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837万元,同比增长216%。报告期内,公司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新产品线,完成了成人脂肪干细胞储存和制备技术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了细胞产品的价格体系。同时,完成了生物面膜的研发工作,并取得了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首款零澜“水凝唤活保湿面膜”正式上市,该面膜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取得备案,并通过SGS人体皮肤斑贴测试,定位中高端护肤市场。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细胞技术,2018年1月,位于广州科学城的“冠昊生命体验中心(华南区)”及“冠昊储存与制备中心(华南区)”进入试运行。冠昊生命体验中心将有助于科学普及细胞科技,让大众更直观感受生物领域的尖端技术,了解细胞技术对人类健康的重要影响,对于提升大众认知水平和推动细胞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018年4月,位于杭州的“冠昊储存与制备中心(华东区)”正式投入使用,为冠昊细胞业务在华东区域的运营提供了重要的生产线保障,确保华东区域的客户需求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响应。2018年6月下旬,“冠昊储存与制备中心(华中区)”正式落成,该中心位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内,占地1,360平方米,依托东湖高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和区位优势,为细胞业务在我国中部地区打造样板平台。
4.药业板块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文丰和中昊药业拥有1.1类新药苯烯莫德产品大中华区专利,该产品已向CFDA提交了新药申请并列入优先审评品种中,目前已通过了CFDA临床现场核查及新药上市前专家论证会,并与CFDA就本品临床、药理研究结果达成积极共识。2018年7月,苯烯莫德原料药(受理号:CXHS1600007)收到CFDA药品审评中心的《申请药品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书》,同意该原料药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同时,为扩大苯烯莫德乳膏适应症,已向CFDA提交了湿疹III期临床试验申请并获批(批件号:2017L02086),目前湿疹临床仍在进行中。
为确保新药获批后能快速进入市场,药业板块已组建独立的皮肤科市场专属营销团队,结合产品开发进程,该团队正在进行苯烯莫德乳膏上市前市场营销准备工作。
5.科技孵化板块冠昊科技园2018年继续全面践行“上市公司+孵化器+产业基金”的专业创新孵化模式,致力打造国内最专业的产融互动生命健康创新创业深孵化平台,做到高效链接与精准孵化,推行创业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产业化转化的一站式整体打包服务模式。
目前,冠昊科技园在孵企业84家,在报告期内在孵企业数量增加6家。引进及培育孵化项目含法国院士创业企业、美国院士创业企业、“千人计划”专家创业企业、广东省珠江人才创业企业、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等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企业项目涉及肿瘤细胞治疗、蛋白质重组、可吸收生长因子复合敷料等高新技术领域,多个项目完成融资。
(二)产品生产及规范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国家法规和质量规范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维护,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公司被评定为“广东省2017年度质量信用A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各类生物膜产品生产完工入库36,629片,确保了销售需求。
(三)产品研发及注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研发工作按计划进展顺利,具体详见本节“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报告期内,生物骨修复材料产品(受理号:CQZ1700591)正在注册审评中。
(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项目申报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及无形资产保护,共申请了1项发明专利;目前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95项,包括发明专利73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商标注册证69项。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18年度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立项;获得广州市创新标杆百家企业奖励金、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区级经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贴397万余元,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元
政府补助项目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经费 | 100,000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拨付2018年第一批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 | 105,600 |
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 | 700,000 |
2018年第三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经费 | 1,448,000 |
2018年度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第一批)奖励 | 300,000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拨付款“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软环境体系建设” | 1,000,000 |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拨付CZ265001省级工业和信息资金 | 21,200 |
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干细胞无损分选平台构建项目费 | 150,000 |
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人源化β地中海贫血小鼠模型的建立及CRIS项目费 | 150,000 |
合计 | 3,974,800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