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 348 号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于2018年7月18日开市起复牌,并称将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8月7日,你公司公告称,因交易各方仍未就本次重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未签署正式重组协议,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1、重组事项终止意向的产生时间,公司2018年7月18日复牌前是否已知悉本次收购存在终止可能性。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原因、具体决策过程,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时间、决策内容等,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以及终止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的合规性。
2、你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开展工作的情况。
3、请你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说明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
4、我部鼓励你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筹划相关事项的具体原因、决策过程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作出说明,并披露投资
者说明会的相关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同时请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在8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