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8 年 2月 2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停牌期间,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3 月2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 日、2018 年 3 月 9 日、2018年 3 月 16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032、2018-034、2018-036)。 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年 4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2018 年 4 月 18 日、2018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2018-058、2018-059)。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尽调、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公司无法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 年 5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公司于 2018 年5 月 9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73、2018-074)。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尚需一定的时间,交易方案的细节有待进一步沟通和协商,相关内容还尚待确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于 2018 年 6 月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的全面尽调、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