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_公司公告_冠昊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冠昊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 年 5 月 4 日下午 16:30 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邓亮先生、刘德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邓亮先生、刘德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谢雪斌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刘德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刘德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对谢雪斌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及规范治理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周利军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金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对周利军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治理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5 日 附件:  简 历 一、副总经理简历 邓亮先生: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01 年厦门大学数学系研究生毕业。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1 月,就职于广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测试部经理等职位;2005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爱立信广州研发中心,任高级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广州甘橙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CEO;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广州网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钜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邓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 刘德旺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珠海市祥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广东省湛江农垦实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广东省农垦总局企管处;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截至本公告日,刘德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简历 金杰先生:男,中国国籍,汉族,197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益生源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金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00216)董事会秘书,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478)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731)业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金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 12 号 电话:020-32052295 传真:020-32211255 电子信箱 ir@grandhopebio.com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