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营运资金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营运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0 万元人民币。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于运营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于 2017年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在 2018 年内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确保满足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资金需求,本次拟新增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后共计 50,000 万元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或保证、质押等担保方式,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3 年。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