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_公司公告_冠昊生物: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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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9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冠昊生物股票代码: 300238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1194 号 101 房自编 N2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昊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冠昊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释义 ........................................................................................................................................... 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 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 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 5%的简要情况 ................................................................................................... 11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的说明.............. 11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3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 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 份的计划 ............................................................................................................................. 13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4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 ................................................. 14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 1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7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8 一、资金总额及来源声明 ................................................................................................. 18 二、资金支付方式 ............................................................................................................. 18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0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的计划 ................................................................................................................................. 20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0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20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2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1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21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1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2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2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3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6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8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交易 ......................................................................... 28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 28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28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它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8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29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0 一、天佑兴业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 30 二、天佑兴业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 30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2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备查地点 ..................................................................................................................... 3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4财务顾问声明 ......................................................................................................................... 3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7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冠昊生物/上市公司 指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永金源投资  永金源投资对知光生物增资 10.60 亿元,获得知光生物控制本次权益变动、本 指 权,并通过知光生物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4.02%的股份,上市公次交易  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永明、林玲天佑兴业  指 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佑  指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佑  指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  指 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知光生物  指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知光生物、朱卫平、徐国风签署的《关于广《增资协议》  指  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23 日法定代表人  张永明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1194 号 101 房自编 N2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R7QQXD  投资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主要经营范围 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 2018 年 3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主要股东 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金源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张永明 林玲  50% 50%  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是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永明、林玲夫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介绍 1、永金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天佑兴业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9 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法定代表人  张永明注册资本 30,001 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 14 层 B1601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098485287A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主要经营范围 保 ;5、不得 向 投资 者承 诺 投资 本金 不 受损 失或 者 承诺 最低 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 2014 年 4 月 9 日至 2034 年 4 月 8 日主要股东 张永明、林玲 2、永金源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基本情况如下。 张永明,男,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兴君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北京东方永嘉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开明智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世纪金源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益生源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永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长江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林玲,女,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西南财经大学毕业, 金融学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金美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外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万元)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 1  30,000.00 100.00% 投资咨询服务;项目投资。 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其他重要关联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其他重要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万元)  张永明持股  北京长江兴业资  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投 1  1,000.00 50%;林玲持  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管理;投资咨询。 股 50%  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机  动车性能检验服务;充电桩设施  安装、管理;电能质量监测;能  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  务;助动自行车制造;发电机及  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锂  张永明持股  广东永明新能源  离子电池制造;汽车蓄电池制 2  1,010.00 50%;林玲持  技术有限公司  造;电池销售;汽车销售;汽车 股 50%  零配件批发;电动机销售;货物  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能  源技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  充电桩制造;为电动汽车提供电  池充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万元)  张永明持股 50%;林玲持  股 30%;北 北京天佑投资有 3 25,000.00 京长江兴业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限公司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  20%  医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医疗器械销 南京载愈医疗科  北京天佑持 4  1000.00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技有限公司 股 60%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 西藏天佑投资有  北京天佑持 5  3000.0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限公司 股 100%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世纪天富创 西藏天佑持 6 业投资中心(有 5000.00 股 99%;林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限合伙) 玲持股 1%  张永明持股 北京永新源生态  种植业、养殖业(野生动植物除 7  200.00 50%;林玲持 农业有限公司  外)。 股 50%  张永明持股 北京天佑兴业投 8 30,001.00 50%;林玲持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资有限公司 股 50%  项目投资、风险投资、以自有资  张永明持股 金对国家非限制的或禁止的项目 珠海涌金投资有 9  100.00 45%;林玲持 进行投资,对个人和企业提供投 限公司 股 45% 资担保,信用担保、合同履约担  保(不含融资性担保) 常熟市汽车饰件  从事汽车饰件开发设计、制造、 张永明持股 10 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0  加工,销售自产产品;自有房屋  8.24%  (603035)  租赁。  新能源技术开发;开发推广替代 张永明、林 氟利昂应用技术;制造、销售无 玲夫妇通过 氟环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询服 奥特佳新能源科  北京天佑、 务;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服 11 技股份有限公司 313,135.94 江苏天佑、 装及服装辅料、梭织面料、针织  (002239) 西藏天佑合 面料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  计持股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3.67%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江苏天佑金淦投  北京天佑持 12 1,000.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资有限公司 股 100% 珠海天创投资有  西藏天佑持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 13 1,000.00 限公司 股 100% 询。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万元) 片剂、颗粒剂、丸剂(水蜜丸)、  珠海天创投  上海益生源药业  口服溶液剂(含抗肿瘤药)、气雾 14 11111.06 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剂、喷雾剂、原料药、中药提取  持股 72% 车间的生产。 生物、医药、化工专业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  上海益生源 承包、技术中介、技术入股,生  药业有限公 物医学材料、生物试剂(除危险 司持股  上海盛思生化科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 15  300.00 70%,珠海天 技有限公司 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创投资有限 品)的研发,生物医学材料、生 公司持股 物试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  25% 营),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的销 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  山东金泰生物工 西藏天佑持 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生物工程产 16  1,000.00 程有限公司 股 92.94% 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生物制品、医药产品的研发;生  西藏天佑投  山东金泰生物药  物医药技术咨询、转让;科学仪 17  1800.00 资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器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普通  持股 67.94% 货运(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 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  北京天佑持 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  股 88.17% 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  武汉世纪金源典 广东永明新 18  4,100.00 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 当有限公司 能源技术有 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  限公司持股 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  10% 当业务(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 许可证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  广州永金源投资 天佑兴业持 19 30,000.00 投资咨询服务;项目投资 有限公司  股 100% 节能环保工艺技术开发及转让; 石油化工工艺技术开发及转让; 化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 树脂、吸附分离树脂、净化精制  凯瑞环保科技股  树脂、树脂催化剂、脱硫剂、颗  张永明持有 20  份有限公司  12,200.00 粒活性白土、脱烯烃吸附剂、脱 14.75% (832964) 烯烃分子筛催化剂、催化蒸馏元 件的研发、制造和回收处置(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需有关部门审批 的品种);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 注 1: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北京天佑、江苏天佑、西藏天佑合计持有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002239)23.67%的股份,因此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均为张永明、林玲夫妇的关联企业,在此不一一列示。 注 2:张永明持有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常熟汽饰”,603035)8.24%的股权,为上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此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均为张永明的关联企业,在此不一一列示。 注 3:张永明持有凯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凯瑞环保”,832964)14.75%股权,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此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均为张永明的关联企业,在此不一一列示。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18 年 3 月 23 日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二)信息披露人最近三年财务情况的简要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18 年 3 月 23 日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具体业务。截至2018 年 3 月 31 日,报表会计科目均无余额。2018 年 4 月 4 日,天佑兴业以货币资金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实缴 3 亿元注册资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财务情况的简要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天佑兴业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计 36,446.62  36,696.71  27,247.39负债总计 92,780.00  92,780.00  92,780.00股东权益合计 -56,333.38 -56,083.29  -65,532.61资产负债率 254.56% 252.83% 340.51%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0.00 0.00 0.00利润总额  -250.09 -550.68  -17,014.83净利润  -250.09 -550.68  -17,014.83 注:2018 年 4 月 4 日,张永明、林玲夫妇已以货币资金合计向天佑兴业实缴注册资本3 亿元。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有无其他国家或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兼 4401061972*****张永明 男  中国 中国北京市  无  总经理 *97  4402811981***** 林玲  监事  女  中国 中国北京市  无 *4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天佑兴业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形,简要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新能源技术开发;开发推广替 代氟利昂应用技术;制造、销 张永明、林玲 售无氟环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 夫妇通过北京 询服务;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 天佑、江苏天 件;服装及服装辅料、梭织面 1  股份有限公司 313,135.94 佑、西藏天佑 料、针织面料的生产、销售; (002239)  合计持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23.67%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  从事汽车饰件开发设计、制 张永明直接持 2  份有限公司  28,000.00  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自  股 8.24% (603035)  有房屋租赁。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制人变动的情形。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知光生物前期筹划引入战略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冠昊生物投资价值的认可,经与知光生物股东友好协商,决定通过对知光生物增资的方式取得对冠昊生物的控制权。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3 月 28 日,天佑兴业作出股东决定,批准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增资协议》,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知光生物进行增资; 2、2018 年 4 月 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知光生物、朱卫平、徐国风签署《增资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根据《增资协议》履行工商变更手续。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知光生物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5,044,82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76%;通过“云信—弘瑞 2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8,638,22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6%,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3,683,049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0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知光生物控股股东,将通过知光生物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4.02%的股份,张永明、林玲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一):朱卫平 丙方(二):徐国风 协议签订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 在协议中,丙方(一)、丙方(二)合称“丙方”或称“原股东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各方”,“一方”视情况可指其中每一方或任何一方,具体视文意要求而定。 (二)本次增资 2.1 知光生物拟增加注册资本 49,000 万元,即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50,000 万元,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由甲方以货币资金 106,000 万元认缴,其中49,000 万元计入知光生物注册资本,57,000 万元计入知光生物资本公积,丙方放弃对知光生物本次增资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知光生物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前  本次增资完成后  新增注册资本股东 注册资本额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额 持股比例  额(万元)  (万元)  (%) (万元) (%)永金源投资  — — 49,000 49,000 98.00朱卫平 600  60.00  — 600 1.20徐国风 400  40.00  — 400 0.80合计 1,000  100.00  49,000 50,000  100.00 2.3 经各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本次增资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 满足之日起即行实施: 2.3.1 知光生物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增资; 2.3.2 丙方已书面承诺放弃对知光生物本次增资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2.3.3 交易协议已全部签署,且本协议已生效。 (三)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 3.1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生效起叁(3)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完成对办 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 董事成员变更、监事成员变更、总经理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章程变更 备案等)之申请材料及所需文件的签署并将该等材料提供给知光生物;知光生 物应在收到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所需全部资料后 2 个工作日内, 向知光生物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递交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3.2 各方同意,除交易协议另有明示约定外,自增资登记日起,甲方即成为 知光生物股东,并享有及承担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即 98.00%的持股比例) 对应的知光生物股东权利、义务、风险、责任。 (四)增资价款的缴纳 4.1 甲方应向知光生物缴纳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款合计 106,000 万元。各方同 意,甲方应按以下期限分次缴纳: 4.1.1 于本协议生效日后两(2)个工作日支付首期增资款 10,000 万元。 4.1.2 于上市公司首个复牌日前支付增资款 21,500 万元。 4.1.3 于 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增资款 54,500 万元。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1.4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增资款 20,000 万元。 4.2 各方同意并确认,除首期增资款(10,000 万元)外,甲方按本协议第 4.1条款规定的期限缴纳增资款均以本次增资的登记、备案手续已完成为前提。 (五)过渡期损益承担及安排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的知光生物运营产生的损益由本次增资后的知光生物新老股东协商确定。 (六)税费 6.1 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及支出。 6.2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各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代缴义务。 (七)违约赔偿责任 7.1 除本协议另有明示约定外:(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的履行相关的其他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或者在促使条件成就的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且在守约方发出要求对方纠正或补救不当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相关方仍未纠正或补救不当行为的,即构成违约;及(2)本协议任何一方对某一或某些条款的违约,不得影响该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的义务。 7.2 本协议生效后,知光生物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照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款金额的每日 0.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登记日;非因知光生物、丙方原因造成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未能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完成的除外。 7.3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签署或提供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的申请材料及所需文件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款金额的每日 0.05%,向知光生物支付滞纳金直至提交资料完成日。 7.4 甲方延迟履行、或拒不履行其在交易协议项下的支付增资价款或股东借款,甲方应自该等支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就未付款部分金额按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照每日 0.05%的标准向知光生物支付延迟付款赔偿金。 7.5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如果本协议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遭受了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7.6 各方同意,在一方违约的情形下,除前述违约赔偿责任外,履约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可享有的其他法律救济权利不受影响。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知光生物及“云信—弘瑞 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63,683,0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0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知光生物(含“云信—弘瑞 2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累计质押冠昊生物股票 54,940,000 股,占其持有冠昊生物股份总数的86.27%,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72%。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一、资金总额及来源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在两家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超过 5%,并控股及参股多家非上市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货币资金 106,000 万元对知光生物进行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形式不限于股东实缴资本、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形式。 2018 年 4 月 4 日,天佑兴业以货币资金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实缴 3 亿元注册资本,当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知光生物缴纳首期增资款 1 亿元,知光生物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相关声明: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体形式不限于股东实缴资本、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形式。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金不包含任何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其资金来源合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天佑兴业已出具相关声明: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天佑兴业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体形式不限于股东实缴资本、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形式。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金不包含任何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其资金来源合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已出具相关声明: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张永明、林玲夫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金不包含任何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其资金来源合法。二、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增资价款的缴纳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二、本次权益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中披露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除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具体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改变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独立或完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出如下承诺: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六)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本企业/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永明、林玲夫妇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所控制的主要医药行业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概况  医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器械 南京载愈医疗 1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主要产品处于研发阶段 科技有限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概况 片剂、颗粒剂、丸剂(水蜜 上海益生源药 丸)、口服溶液剂(含抗肿瘤 主要产品为抗乙肝及治疗帕金 2  业有限公司 药)、气雾剂、喷雾剂、原料 森综合征药物 药、中药提取车间的生产。 生物、医药、化工专业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技术承包、技术中介、技术入 股,生物医学材料、生物试剂 (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上海盛思生化 3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主要产品为实验室用培养基 科技有限公司 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 生物医学材料、生物试剂的生 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实验 室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从 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 务。 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生物工程 主要业务为注射用重组人白介 山东金泰生物 4 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  素,用于抗肿瘤、抗病毒、增 工程有限公司 准)。  强机体免疫力,为冻干粉剂 生物制品、医药产品的研发; 生物医药技术咨询、转让;科 山东金泰生物 5 学仪器销售;货物进出口贸  未开展业务 药业有限公司 易;普通货运(法律法规禁止 的除外) 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及收入构成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占营业收入比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金额  重  重 营业收入合计 312,789,660.41 100% 226,172,526.18  100% 分行业 医疗器械 301,084,078.17  96.26% 221,718,751.62  98.03% 租赁业 2,858,799.96  0.91% 2,066,468.45  0.91% 分产品 生物型硬脑 173,114,713.03  55.35% 179,329,912.40  79.29% (脊)膜补片 胸普外科修补膜  13,578,819.75 4.34% 8,231,198.43  3.64% 无菌生物护创膜 7,392,554.36  2.36% 9,000,983.51  3.98% 乳房补片 674,475.76  0.22% 778,121.36  0.34% 代理产品 17,471,116.71 5.59% 15,531,672.69  6.87% 人工晶体 69,799,288.05  22.32%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占营业收入比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金额 重  重 药品 531,072.11  0.17% 技术服务  9,498,507.89 3.04% 3,090,127.21  1.37% 租赁服务  2,858,799.96 0.91% 2,066,468.45  0.91% 其他服务  8,846,782.28 2.83% 2,387,306.11  1.06%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 2016 年年报。 由此可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现阶段控制的医药类企业实际从事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同,不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不存在产品交叉、重叠的情况,互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次收购完成后,针对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企业将努力促使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企业将努力促使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3、本次收购完成后,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承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本次交易完成后,针对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3、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中,部分企业从事医药相关行业(下称医药类企业)。经核查,该等医药类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均不存在产品交叉、重叠的情况,未共用采购、销售渠道,未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如上市公司后续拓展业务范围,或本人控制的医药企业后续拟新增业务,导致其与上市公司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则本人将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将相竞争的业务委托给冠昊生物经营或转让给冠昊生物; (2)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4、本人确认,本人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签署的。 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未发生持续的关联方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新增持续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减少和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益,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就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本人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本企业/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本企业/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关联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 万元或高于被收购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关联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关联方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任何类似安排的行为。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它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关联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主要负责人出具的自查报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关联方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永金源投资成立于 2018 年 3 月,未实际开展业务活动。截止 2018 年 3 月31 日,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科目均无余额。2018 年 4 月 4 日,天佑兴业以货币资金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实缴 3 亿元注册资本,当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知光生物缴纳首期增资款 1 亿元,知光生物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天佑兴业未实际开展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如下:一、天佑兴业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36,446.62  36,696.71  27,247.39流动资产合计 36,446.62  36,696.71  27,247.39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  - - -资产总计 36,446.62  36,696.71  27,247.39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  92,780.00  92,780.00  92,780.00流动负债合计 92,780.00  92,780.00  92,780.00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92,780.00  92,780.00  92,780.00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 10,000.00  10,000.00 -未分配利润  -66,333.38 -66,083.29 -65,532.61所有者权益合计 -56,333.38 -56,083.29 -65,532.6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446.62  36,696.71  27,247.39 注:2018 年 4 月 4 日,张永明、林玲夫妇已以货币资金合计向天佑兴业实缴注册资本3 亿元。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天佑兴业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0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95.00 16,682.20财务费用 230.09 255.68  332.63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 - -二、营业利润 -250.09  -550.68 -17,014.83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 -250.09  -550.68 -17,014.83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 -250.09  -550.68 -17,014.8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知光生物、朱卫平、徐国风签署的《增资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2 年未变更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票买卖自查报告》; 7、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其财务数据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张永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蒋国民 竟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袁光顺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张永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 12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号 股票简称  冠昊生物 股票代码 300238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 信息披露义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119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公司 务人注册地 101 房自编 N2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  不变 □  有 □ 无 √ 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 务人是否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控制人 在 奥特佳 有境内、外 是 □ 否 √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002239)及 常 熟 汽 两个以上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市公司持股 5%以上  饰 (603035) 持 股 市公司的控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无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00% 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变动种类:间接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 63,683,049 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 24.02%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股份的可能性。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续增持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 是 □ 否 √ 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 否 □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 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是 □ 否 √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 否 √ 份的表决权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张永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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