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预案拟定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7,475,204.77 元 , 减 本 期 提 取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1,550,843.9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666,914.04 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6 年度现金红利 21,212,456.08 元,加上当年股权激励员工退回的 2016 年度现金红利 35,892.84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2017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8,414,711.67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鉴于公司于 2017 年度进行重大对外投资(以现金 2.66 亿元收购北京文丰53.35%和中昊药业 53.35%股权)且 2018 年将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65,155,7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257,785.0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