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300233)_公司公告_金城医药: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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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金城素智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内部审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子公司管理、信息与沟通等,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专业模块;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各项议事规则,组织结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要求建立了与管理框架体系结构相匹配的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相互牵制,在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保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构建了战略运营型总部+精益型工厂的管控模式,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监督。

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监察制度》等工作规章制度,增强了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公司设立审计监察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监察中心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人力资源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只要给予合适的平台,人人皆可成才”是公司一直以来信奉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之一。在人员管理上,公司非常注重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开发以及有效利用, 建立了“职责、目标、考核、激励”四套完整体系,最大限度的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金城医药集团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管理干部考核测评管理办法》《 专业通道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公司近年来致力于以打造“企业家队伍、中高层经营管理者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熟练工人队伍”四支队伍为方向,2024年我们开展“学标杆、促管理”工作,持续强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金城技能比赛,通过岗位轮岗、开设专业班等多种方式不断进行能力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持续增强。

5、企业文化

树立大品牌、大文化概念,使品牌文化为转型发展服务、为市场营销服务、为内部管理服务、为员工成长服务、为社会文明进步服务,实现品牌文化架构的突破。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公司制定了《企业文化管理规范》《VI系统应用管理制度》《品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明确企业文化管理相关流程,确保企业文化建设、宣贯、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品牌策划,切实为企业转型、终端销售服务,努力创建消费者品牌,使公司真正成为消费者认可、社会认可、员工骄傲的品牌。从广度与深度两方面强化企业品牌文化建设,实现品牌文化架构的突破。2024年再度荣登中国医药百强,蝉联山东省民营企业创新100强,新增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省级绿色工厂,高质量发展成果显著,企业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6、资金活动

根据公司货币资金收支、资金运营管理等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及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对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不相容岗位相互独立,相互制约。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资金活动和财务管理的制度,对涉及资金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7、采购业务

公司对采购进行合理规划,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权责和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实施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格控制采购量和质量,降低库存成本,加快存货周转、降低采购风险。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制定了《采购业务管理规范》《招标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物料采购及付款管理制度,对物料采购审批,供应商选择、人员管理、合同管理、比价管理、监督检查、订购单编制、物料验收入库、领用、退货处理、采购报表控制、付款、仓储、盘点和存量控制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8、生产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市场需求及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根据供求变化调整生产计划,充分满足客户需要。公司制定严密的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对工艺程序方案进行严格的评审与论证,注重技术革新,工艺改造,严格把控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制定了《生产运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运营检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2024年继续推进精益管理,各产业板块根据现阶段精益管理推行进度与经营实际,有针对性地实施精益管理项目,进一步提升了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环保方面以“零事故、零污染”为目标,持续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2024年成立EHS管理委员会,编制安全管理手册,开展安全审计检查。同时,集团公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赋能安全管理,上线“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试点工艺报警管理,安全生产管控模式得以持续优化,整体安全生产管理符合预期目标。完成管理理念升级,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编制,管理制度优化等工作,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B级审核,获得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工厂荣誉,绿色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固。

9、资产管理

根据公司制定的《存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管理规范》《无

形资产管理规范》等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存货物资、固定资产、资产处置、无形资产等资产管理实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全面梳理资产取得、验收、使用、保全、处置等业务流程,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资产管理业务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完善资产的验收、使用、维护等具体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无形资产权益的保护,制定符合国家统一要求的无形资产成本核算、摊销等方法,保证无形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10、 销售业务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修订了《销售业务管理规范》《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单证审核流程制度》等制度,确定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销售、合同、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在建立和实施销售业务内部控制中,强化对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制定和调整销售策略,分类进行客户信用管理,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率,防范销售业务风险。

11、 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研发业务管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研究项目的立项审批、人员配备、研究过程控制、项目验收、成果转化等环节进行了控制,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研发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统一研发平台,打造化学合成、生物合成、特色药物制剂、工程技术“统一融合创新”平台,纵向贯通产业链,横向打通技术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2024年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入选“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1项,入围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名单,获批设立山东省服务业创新中心,省级技术中心连续三年获评优秀,整体创新驱动力显著提升。

12、关联交易

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重视关联交易的内控管理,制定并实施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涉及事项、定价原则、审议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定期召开信息披露联络人会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内部申报、备案程序。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审批权限,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公告。

13、 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严格规定了对外担保的申请、审查、审议权限。根据分级授权和条线管理的原则,对于各部门在对外担保的管理与风险控制过程中的职责予以规定,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制度规定对外担保的责任追究机制。

14、 子公司管理

根据上市规则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各子公司的运营,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及统一管理。2024年度根据战略管控变化对《金城医药集团经营管理办法》《经营绩效管理方法》等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集团与子公司的权限划分,突出了子公司管理的重点事项,并以此为抓手对子公司进行管理,严格组织目标考核工作,监督各子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提升各子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15、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范信息传递与对外披露等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的内外部传递、报送及披露工作。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管理规范》《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配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024年全面推广电子印章管理系统,优化了合同管理系统等,提升了工作效率,避免了用印风险,加强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于内控管理,极大的提升了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和相关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进行修订。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

的2.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 2.5%,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2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1.2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

(1)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2、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4)对于期末的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

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2.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2.5%,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2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2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2、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3、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一般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效避免风险;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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