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300230)_公司公告_永利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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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跃芳主持,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营运需要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主要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施上线 SAP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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