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_公司公告_光韵达: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1993年成立(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光韵达: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185,828.77万元(含合并数)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四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预审情况,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年审工作进度及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三)2025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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