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张琴、余哲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程玮浩接替余哲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琴和程玮浩。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玮浩,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9月入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并且具备资金核查的相关经验。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玮浩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玮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