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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紧急通知,定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旭东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5月17日收到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海南大禾向公司监事会提议尽快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非独立董事进行补选。同时要求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刘锐明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刘雅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蔡兆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公司监事会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海南大禾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并同意将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增选4名董事,可能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优先完成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25年7月7日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暨监事会回复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召开时间拟定为2025年7月7日下午15:0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化学
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自行召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