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300225)_公司公告_金力泰: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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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

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作沟通,争取尽快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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