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高波女士,公司董事、副总裁史丙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1,191,8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1312%)的股东、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波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7,9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28%)。
2、持本公司股份25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8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286%)的股东、公司董事、副总裁史丙强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071%)。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波女士,公司董事、副总裁史丙强先生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回复上述人员《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同意其问询函中计划的交易。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职务/身份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高波 | 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191,893 | 0.1304 | 0.1312 |
史丙强 | 公司董事、副总裁 | 259,660 | 0.0284 | 0.0286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和比例: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数量(股) | 拟减持方式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高波 | 个人资金安排 | 股权激励获授并已解锁股份 | 297,973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0.0328 |
史丙强 | 个人资金安排 | 股权激励获授并已解锁股份 | 64,915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0.0071 |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
3、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高波女士、史丙强先生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2、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