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4证券简称:正海磁材公告编号:2025-08-03债券代码:123169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2.49%被动稀释至41.96%,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近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正海转债”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9月1日,“正海转债”因转股减少9,197,658张,累计转股数量为72,543,60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92,760,158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2.49%被动稀释至41.96%,触及1%整数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珠江路66 |
号正海大厦33层
号正海大厦33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烟台正海置业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珠江路66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1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王庆凯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5 | 李志强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6 | 宋侃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正海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92,760,158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2.49%被动稀释至41.96%,触及1%整数倍。 | |||
股票简称 | 正海磁材 | 股票代码 | 300224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注释)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0 | 被动稀释0.5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74,617,229 | 42.49 | 374,617,229 | 41.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1,932,394 | 42.19 | 371,932,394 | 41.6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84,835 | 0.30 | 2,684,835 | 0.3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2025年1月15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4.52%。2025年1月15日,李志强先生与宋侃先生因当选正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八)项规定,成为正海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至44.72%。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