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2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或“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9日,公司在告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4、2025年7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5年7月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6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存在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到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基于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资格,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调整内容
经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1名调整为13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83万股调整为1,978万股,并因前述调整导致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汪婷婷 | 董事、总裁 | 130.00 | 5.97% | 0.17% |
| 2 | 穆峻柏 | 副总裁 | 110.00 | 5.05% | 0.14% |
| 3 | 任雪艳 | 董事、副总裁 | 110.00 | 5.05% | 0.14% |
| 4 | 刘伟 | 副总裁 | 110.00 | 5.05% | 0.14% |
| 5 | 张吉勇 | 副总裁 | 80.00 | 3.67% | 0.10% |
| 6 | 秦明辉 | 副总裁 | 70.00 | 3.21% | 0.09% |
| 7 | 黄君巍 | 财务总监 | 35.00 | 1.61% | 0.04% |
| 8 | 王家伦 | 董事会秘书 | 20.00 | 0.92% | 0.03%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665.00 | 30.53% | 0.85% | ||
|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122人) | 1,313.00 | 60.29% | 1.69% | ||
| 首次授予合计 | 1,978.00 | 90.82% | 2.54% | ||
| 三、预留授予 | 200.00 | 9.18% | 0.26% | ||
| 总计 | 2,178.00 | 100.00% | 2.80%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的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的首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授予条件成就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科大智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事项的调整及确定符合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后续授予相关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