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1证券简称:*ST亿通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2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汪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5,678,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80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2,702,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01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2,976,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16人,代表股份3,196,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8%。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20,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3人,代表股份2,976,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
行投票表决,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95,48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3,003,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529%;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0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5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2%;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26%;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1%。
上述议案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3.03、3.04、3.05、3.06、3.07、3.08、3.09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8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5%;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4%;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3%;
反对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3%;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魏海涛、王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