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109,421.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7,392,050.2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7,049,971.71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6,340,313.10元。
3、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9,663,346股为分配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9,990,312.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以上预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19,990,312.62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金额总额为119,990,312.6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02%。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9,990,312.62 | 119,990,312.62 | 119,990,312.6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2,109,421.89 | 221,301,109.00 | 232,942,289.64 |
研发投入(元) | 340,239,100.21 | 347,429,234.23 | 297,535,444.53 |
营业收入(元) | 1,834,376,591.62 | 1,937,988,917.83 | 1,742,412,298.6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96,340,313.1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87,049,971.7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9,970,937.8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5,450,940.1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59,970,937.8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985,203,778.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7.86%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59,970,937.8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985,203,778.97元,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7.86%,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