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5-055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伦哲 | 股票代码 | 30020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延波 | |||
电话 | 0516-87987729 | |||
办公地址 | 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 | |||
电子信箱 | hlzzqb@xzhlz.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02,881,294.02 | 521,815,083.59 | 53.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671,095.99 | 51,198,648.85 | 63.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3,097,895.98 | 48,819,627.72 | 29.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0,465,767.67 | -106,909,742.15 | 34.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88 | 0.0518 | 71.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88 | 0.0518 | 7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0% | 3.80% | 1.5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547,790,790.79 | 2,581,091,901.96 | -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95,057,383.04 | 1,536,617,698.92 | 3.8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1,3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34% | 124,486,032 | 0 | 质押 | 124,000,000 |
上海顶航慧恒 企业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9% | 55,403,089 | 0 | 质押 | 28,400,000 |
MEI TU NG(CHI NA) LI MITED | 境外法人 | 5.01% | 50,523,325 | 0 | 不适用 | 0 |
江苏省机电研 究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4% | 37,719,299 | 0 | 不适用 | 0 |
中天泽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7% | 8,827,608 | 0 | 不适用 | 0 |
徐州国瑞机械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3% | 7,396,300 | 0 | 不适用 | 0 |
丁剑平 | 境内自然人 | 0.47% | 4,791,822 | 0 | 不适用 | 0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交 银施罗德启诚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0.35% | 3,560,800 | 0 | 不适用 | 0 |
朱邦 | 境内自然人 | 0.26% | 2,594,771 | 0 | 不适用 | 0 |
彭林先 | 境内自然人 | 0.24% | 2,44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丁剑平是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机电公司67.78%的股权,为一致行动关系。 2、机电公司、丁剑平与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泽”)于2020年4月签署《一致行动关系声明函》,约定中天泽与机电公司、丁剑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机电公司、丁剑平于2021年4月28日向中天泽发函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并向徐州经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该案件经管辖权异议程序被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后,机电公司和丁剑平撤诉。中天泽于2021年11月3日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电公司、丁剑平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2022年11月1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中天泽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2024年6月30日深圳中院终审判决维持深圳福田法院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判决,改判机电公司、丁剑平向中天泽支付律师损失费10万元。 中天泽于2024年8月30日向机电公司、丁剑平及海伦哲发送《关于放弃表决权委托及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通知》:“为化解公司治理面临的困难局面,给公司恢复正常运作创造条件,我公司与顶航慧恒于2022年11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被迫让出海伦哲控股权。2022年12月海伦哲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并公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鉴于我公司已不再是海伦哲控股股东,现郑重通知,即日起我公司放弃与机电公司、丁剑平所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中我公司对机电公司、丁剑平所持股份之表决权益,我公司与机电公司、丁剑平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4年9月4日,公司收到机电公司和丁剑平的书面通知,机电公司和丁剑平书面回复称不同意与中天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海伦哲发布的《关于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变动超过1%的补充公告》(编号:2025-031),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一致行动人。 3、除上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良基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总价款为4,829万元 (大写:肆仟捌佰贰拾玖万元),交易对手方为陶浩平、刘磊。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且已生效,交易对手方已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