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300200)_公司公告_高盟新材: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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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30.32万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别2022年关联交易金额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销售产品、提供服务396.99
其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或采购商品及服务33.33
合计//430.32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的情况下,拟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预计将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其中: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服务不超过500万元,其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不超过3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别2023年预计金额2023年初至2月28日累计发生金额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销售产品、提供服务5007.87
其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或采购商品及服务3000
合计//8007.87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曹学、熊海涛、宁红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2054198848

注册资本:91,651.5612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68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材科技(股票代码:601208)作为一家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054,654,967.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4,211,121,585.02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40,276,140.0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003,448.28元。东材科技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未出现无法履行合同或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东材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胶粘材料产品,并为其提供销售、支持服务。

2、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同类交易价格或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销售/采购同类产品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关联方彼此均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市场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和占比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经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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