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期至2025年6月29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6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7,682,174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于2017年6月30日上市。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新增股份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高盟新材共享财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3、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获得派送现金
红利人民币8,771,838.04元,于2020年7月15日实施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获得资本公积转增股3,011,864股。
2020年7月8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0年7月10日-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股份2,662,4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8,031,6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9%。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情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相关安排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及历史延期情况
根据《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新增股份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期至2023年6月29日止,除上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2、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6月29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持有人会议的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期至2025年6月
29日止,除上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在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已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在表决时已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期至2025年6月29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