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下午15:30在公司龙华总部2006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唐洋明先生、独立董事胡文言先生、康志红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少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为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进一步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分别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各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授信担保方式及授信额度与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综合授信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就相关文件签字或盖章,授权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授信额度内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将在年度内择机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