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300198)_公司公告_纳川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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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2、变更日期

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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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需要追溯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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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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