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300198)_公司公告_纳川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时间:

纳川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