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74,751,083.29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475,108.33元后,加上母公司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454,787,798.50元,减去2022年度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1,307,268.1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00,756,505.3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64,106,741.45元。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盈利情况良好,但仍处于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为回报公司股东,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2022年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8,716,04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1,743,208.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为转股期。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