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300196)_公司公告_长海股份: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出让合同的公告

时间:

长海股份: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出让合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4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出让合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竞拍的方式,以人民币9,656万元竞得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HL070803”地块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07,278平方米,并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22CR0081)。

一、交易审议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相关的协议、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参与了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HL070803”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活动并最终竞买成功,同时该地块自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即用于建设公司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近日,公司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相关事宜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亦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主要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

出让人: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让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出让宗地编号:HL070803

3、宗地位置: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232省道东侧、遥洛路北侧

4、出让宗地面积:107,278平方米

5、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7、出让价款:9,656万元

四、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是为该项目建设预留土地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公司将积极推进实施工作,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