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5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5人,代表股份234,061,957股,占股份总数的57.267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17,432,64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3.19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6,629,31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068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反对8,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643,8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214%;反对4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786%;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91,21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5563%;反对4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4437%;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 0 股。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 0 股。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 0 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 0 股。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 0 股。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杨国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2、选举杨鹏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3、选举邵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4、选举周元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5、选举邵溧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6、选举周熙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上述六位候选人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干为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2、选举郭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3、选举陈文化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上述三位候选人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张中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2、选举尹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上述两位候选人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