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