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万元,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55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54,4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172.1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277.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8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4,277.8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3,181.4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25.6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3,181.4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25.6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521.9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521.98 | |
差异 | G=E-F | 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长海股份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备 注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天宁支行 | 999015232810102 | 15,219,830.40 | 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 |
续费净额为:4,256,197.15 元 | |||
合 计 | 15,219,830.4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长海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长海股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长海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277.8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81.4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81.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0万吨/年无碱玻璃纤维粗纱池窑拉丝技术生产线 | 否 | 54,277.85 | 54,277.85 | 53,181.49 | 53,181.49 | 97.98%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54,277.85 | 54,277.85 | 53,181.49 | 53,181.49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4月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25,563.5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5,391.3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72.1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1年2月28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3月2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95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为25,563.50万元,已于2021年6月9日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募集资金专户或经批准的银行理财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