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_公司公告_潜能恒信: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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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7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在公司小会议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相结合等方式已于2025年7月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克拉玛依向中国银行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申请不超过含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等),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克拉玛依上述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含2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日常生产经营运作及发展。提供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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