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作为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国投智能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2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开拓需求,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国投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4.5亿元人民币,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2.5亿元人民币。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金融机构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 18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7,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授信金融机构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总计 | 425,000.00 |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该额度项下的最终授信金融机构、业务种类、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授信利率等将由公司与授信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或子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联交易概述
国投财务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科技”)同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控制,属于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投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国投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构成关联交易。
除国投财务公司外,公司与其他申请授信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宏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84106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成立时间:2009年2月11日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8,000 | 35.60% |
2 |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97,500 | 19.50% |
3 |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75,000 | 15.00% |
4 |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 53,750 | 10.75% |
5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37,500 | 7.50% |
6 |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31,750 | 6.35% |
7 |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 12,500 | 2.50% |
8 |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2.00% |
9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0.80% |
合计 | 500,000 | 100% |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国投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投集团直接持有国投财务公司35.60%的股权,为国投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国投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投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科技同受国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国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投财务公司总资产463.65亿元,所有者权益77.3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05亿元,利润总额4.94亿元,净利润4.04亿元。
4.履约能力
国投财务公司是国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投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央企业中唯一的投资控股公司,是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拟向关联方国投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具体授信数额以国投财务公司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公司在国投财务公司开展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国投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及交易模式,参考市场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设置等方面与国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2023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最高存款额为13.58亿元的存款业务。公司在关联方办理贷款业务2.8亿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向部分银行及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是为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授信业务,遵循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轩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